聚氨酯泡沫填縫劑安全須知
發布時間:2018-12-07瀏覽次數:214
禁止刺穿或燃燒料罐及空罐,施工時遠離火源及熱源運輸,保存過程中嚴禁明火,避免撞擊和日光曝曬,料罐溫度不得超過45℃不可倒置,正常狀態下料罐帶有壓力,處置不當會有爆炸(或爆裂)危險施工時須戴有防護目鏡和手套,并保證良好的通風如果泡沫不慎觸及眼睛和皮膚,請立即小心用清洗劑洗凈,然后用清水沖洗,必要時請就醫。固化后的泡沫一般只能機械性清除本品含有異氰酸酯成分,未固化膠體具有刺激性將料罐及空罐放在兒童觸及不到的地方,以免發生意外和危險
本品屬于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和貯存請按相關規定進行,產品請存放在25℃以下的陰涼干燥處,保質期一般在9-12個月左右。
補充內容:
1.產品說明
將聚氨酯預聚物,發泡劑,催化劑等組分裝填于耐壓氣霧罐中的特殊聚氨酯產品。當物料從氣霧罐中噴出時,沫狀的聚氨酯物料會迅速膨脹并與空氣或接觸到的基體中的水分發生固化反應形成泡沫。固化后的泡沫具有填縫,粘結,密封,防火等功能。
2.政策性導向
聚氨酯泡沫填縫劑被建設部列為建設事業“十一五”推廣應用產品。
3.相關標準
產品執行標準:
JC 936-2004《單組分聚氨酯泡沫填縫劑》
上一篇:聚氨酯泡沫填縫劑性能說明
管理員
該內容暫無評論